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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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的健全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协调并指导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开展。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并指导重点实验室创建。推动科研条件保障服务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组织实施年度总体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并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与协调。
九、负责建立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国外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科技顾问团、科技创新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科学技术奖推荐组织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办公室。负责有关重要文稿起草与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应急安全管理、信访稳定、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对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劳动工资、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会议会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后勤服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科技事业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三峡对口支援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科技创新科。牵头负责科技政策法规的研究贯彻,牵头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牵头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牵头起草综合性政策业务文件;拟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统筹协调;承担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域创新调查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科技资源配置、优化、整合及开放共享的建议或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年度总体科技创新项目计划;负责建立科技创新监督评估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绩效评估,推动科研条件保障服务建设;负责各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统筹协调开发园区(农业科技园区除外)的科技规划布局;负责科技创新考核工作;负责科技金融发展的协调促进工作。
科技企业科。负责二、三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的组织实施,并拟订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区二、三产业各行业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和指导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行业企业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二、三产业各级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与协调;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内部科研机构建设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各行业企业科研投入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技术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科技平台与孵化科。负责区内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发展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发展规划和措施;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负责区内科研机构、驻地高等院校、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与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平台的建设管理与指导服务;负责组织、督促各科技平台实施区级科技创新计划工作,指导、协调各科技平台实施国家、市级相关科技项目;负责相关领域基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布局、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相关平台和机构科研投入统计工作。
科技合作交流科。牵头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与联络服务,牵头协调跨行业及领域相关科技创新事务;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制定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区科普基地建设,承办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负责区内外各级科技展会的协调、筹备、组展工作;承担国家、市级政府科学技术奖推荐组织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与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人才队伍、科技顾问团、科技创新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工作;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科技系统宣传与新闻工作,拟订系统科技宣传和文化工作计划。
农业农村科技科。负责农业产业创新发展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并拟定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与服务,负责市、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督促农业企业实施区级科技创新计划,指导、协调农业企业组织实施国家、市级农业科技项目;负责农业企业内部科研机构建设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牵头负责科技扶贫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负责市区级科技特派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科技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企业科技投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