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驹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驹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的通知
龙驹府发〔2021〕30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龙驹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工作,促进日常养护巡查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根据《重庆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及台账办法》、《万州区农村公路养护办法》和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龙驹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驹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硬化路、泥结石路)的养护、巡查、管理等工作。
本制度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所有通达行政村或自然村且能行驶车辆的硬化道路及泥结石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护栏及其他附属设施,其用地范围包括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内的土地。
一、镇公路管护办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的法规、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巡查工作。
2.编制公路养护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3.管理养护专项资金。
4.监督检查日常养护与小修保养工作。
5.按照相关规定,对乡、村道桥梁、隧道进行经常性检查,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建立乡、村道路、桥、隧档案资料。
6.负责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7.建立健全养护巡查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科学、规范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公路养护小组,参与做好公路管理养护巡查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的基本要求
1.定期巡查,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三、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各村(居)民委员会是本村公路养护巡查的责任主体, 在镇管护办的领导和区交通局的业务指导下,按“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以村(居)民委会为单位,根据公路通达情况或村民受益面大小,成立农村公路养护小组,明确各路段养护巡查的责任人。
2.负责实施辖区内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并做好资料记录。
四、养护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养护巡查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巡查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1.原则上每名养护人员养护路段不超过6公里。
2.每月清扫路面泥土、杂物,排除积水、积雪、积冰、积砂,不得少于四次,保持路面整洁、干净。
3.每季度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草,清除杂物,保持路容整洁及路基的几何尺寸,清除挡土墙、边坡、护栏滋生的杂草,不得少于四次。
4.每月清理排水系统(边沟、涵洞)堵塞物,确保排水畅通。
5.每月对养护路段定期巡视,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及汛期,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自行清理5立方以下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镇管护办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向镇管护办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做好统计报告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应及时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章建房、在公路上堆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汇报。
五、安全生产制度
1.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并设置好警示标志。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清除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3.暴雨、冰冻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4.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5.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6.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
7.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六、资金使用制度
1.养护资金实行以村(居)为单位,交村(居)财务统一管理,设立养护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安全经费支出等。
2.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平调、挪用、截留、挤占,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3.公路养护资金的拨付必须凭养护合同报镇管护办审核,其具体开支必须由各村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群众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七、养护巡查工作检查制度
1.镇管护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镇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工作进行检查。
2.镇管护办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季度)对全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检查。
3.随时接受区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八、考核与奖惩
1.考核评定: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为定期与随机检查得分的平均值,总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80-89为“良”,70-79 分为“中”,60-69分为“次”,60分以下为“差”。截留、挤占、挪用养护金额超过总金额15%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它各项考核内容扣完该项分数为止。
2.经费拨付:年度考核得分作为划拨以奖代补资金的依据:“优”等次的全额拨付;“良” 等次的扣除10%;“中”等次的扣除30%;“次”等次的扣除50%;“差”等次的扣除100%。
3.纳入村(居)年终综合考评。
九、村(居)完善养护合同、管养路线及养护作业人员统计表并上报镇管护办,具体详见附件。
十、本制度由镇管护办负责解释,未尽之处参照相关规范制度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龙驹镇农村公路(硬化)养护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万州区龙驹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本村硬化公路安全、舒适畅通,保证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以便更好地为本村村民服务,经龙驹镇政府批准,本村 公路实行承包养护。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路养护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本段公路养护任务能保质、保量、安全和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万州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龙驹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一、承包事项 农村硬化公路及泥结石路日常养护巡查,产业路除外。
二、承包地点及桩号
XX硬化公路 公里至 公里,起于 ,止于 。管护路段全长 公里。
XX泥结石路 公里至 公里,起于 ,止于 。管护路段全长 公里。
三、承包责任范围
硬化路段的路基、路面、水沟、桥梁、涵洞、公里碑、安全警示设施、防护栏及滚水坝、招呼站及沿线两侧绿化和路产路权的维护管理,泥结石公路的边沟、路面维护管理。
四、承包造价
根据所承包公路里程计算,硬化路按平均每公里承包经费 元/年,全年该路段总承包金额 ( 元/公里× 公里)为 元整(小写: );
泥结石公路按平均每公里承包经费 元/年, 全年该路段总承包金额( 元/公里× 公里)为 元整(小写: ),泥结石路面路基坑槽所需碎石材料按100元/方据实计算(以政府管护办核查数据为准)。
五、承包期限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期为 个月。
六、承包形式 按包工包料包工具(全包)方式由乙方承包养护。
七、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根据合同承包经费结合任务分解到各月份,接受龙驹镇公路养护办和村委会组成的验收小组的按月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作为付款和奖惩的依据。
2.按合同承包内容指导督促乙方工作。
3.监督乙方养护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质量。
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养护施工进度调整人员,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包工作任务的,甲方直接安排人员帮其完成任务,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支付。
5.如甲方发现乙方不正确的施工作业,经教育指正后仍不见整改且工作滞后被动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和拒付余下的承包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应本着“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方针,精心养护,按所承包的内容逐项完成,在养护工作中如不慎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损坏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雇请临时工,必须做好所请零工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上路作业时,两端要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牌,施工人员要穿上标志服,带好安全帽。在施工中要保证和维护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乙方在日常养护中应达到的要求:
1.每月清扫路面至少一次,保持路面清洁。
2.清理水沟、涵洞,保持排水畅通,无淤塞,铲割水沟边坡杂草1米高。
3.培整路肩、铲割路肩杂草,路肩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内。
4.公里碑、安全警示桩保持清洁整齐、醒目。
5.清理5立方米以内塌方。
6.搞好路况监测,出现重大塌方、挡墙垮塌、涵洞损毁、路基沉陷等情况及时报告甲方或镇养路办。
7.养护质量标准不祥的参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实行。
八、付款方式
1.本公路养护从签订协议之月起,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承包经费。
2.对公路养护好、本村群众满意的公路养护承包人进行年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为“优”等200元/公里、“良”等100元/公里、“中”等不作奖励;一次性惩罚标准分别为“次”等扣减100 元/公里,“差”等扣减200元/公里。
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塌方清理、堡坎跨蹋甲方根据工程难易和工程量另行安排经费,确定施工人员。
4.如检查不合格,达不到本合同要求,视为未完成任务,甲方拒付或扣除养护工程款。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合同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视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龙驹镇政府两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双方申请万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村(居)管养线路汇总表 | ||||
路线名称 |
水泥路里程(公里) |
桥梁数量(个) |
涵洞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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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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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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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养护作业人员统计表 | ||||||||
养护人员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养护线路名称 |
养护里程(公里) |
养护起止时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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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班组、集体等形式承包养护的,填责任人姓名。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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