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武陵府发〔2023〕32号
各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政府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关于印发<武陵镇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陵府发〔2021〕4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万州区武陵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文字号 |
1 |
《关于印发<武陵镇乡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武陵府发〔20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