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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003/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万州白土府发〔2023〕38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白土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16
[ 发布日期 ] 2023-08-09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8-09 来源:万州区白土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3〕38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及大队,镇单位

经研究,现将《白土镇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37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镇2023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2022年夏季极端天气下我镇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森防指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严防较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三、明确我镇森林火灾防控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

夏季历年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目前我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5%,森林防火任务点多面广,林内可燃物载量增多。由于夏季昼夜温差较小,林区植被地形复杂,发生森林火灾后,一旦扑救不及时,极易蔓延成大火。当前,我镇已进入夏季高温伏旱期,入林消夏避暑、中小-kaiyun8体育官网登陆入口放假,林区小孩玩火等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元节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我镇森林火灾防控重要目标主要有林区工程施工现场,林区输配电设施,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农家乐、民宿,加油站、坟区,林缘附近民居、传统村落等。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来抓。森林防火宣传要达到六有标准(林区有标语、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报道、入林有短信、课堂有教育)。进入林区路口,要见固定碑牌,林区公路每5公里不少于1块(条)标语横幅,重要卡口区域要见工作人员宣传守卡。村干部及驻村干部要每周入户或召开院坝会1次开展宣传提醒,村社广播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倡议录音或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网络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二)加强预警监测

一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高火险时段,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号,在标准化检查站、有条件的路口公开显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同时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后,要及时将预警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发送到基层和护林员。我镇将及时通知提醒联系村居,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并随时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护林员地面巡护,配合森林火灾视频监测,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向我镇应急办报告。

(三)加强隐患排查

结合我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村居从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等方面全面排查隐患,特别是加强输配电站、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火源管控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各村居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控,通过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林区森林防火规定,摒弃烧灰积肥陋习。确需在防火区内用火的,必须提前向村居申请,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采取秸秆粉碎、计划烧除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十户联防”作用,联防体组长要掌握联防体内人员的用火情况,及时提醒、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加密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哨卡,增派力量加强网格化、精准化管控;加密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坚决杜绝火种等危险性物品带入山内林区。护林员要做好日常巡护,做到边巡护、边宣传、边处置,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我镇将及时发布禁火令;发布红色预警后,立即实施封山令,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要加强精神病患和智力障碍等“五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实行一对一措施,村居干部、网格员、护林员必须常态化提示监护人落实责任。

(五)强化应急准备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尚未修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办法)的要加快修编森林火灾预案,并于7月底前报镇森防指办公室备案。二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归口报告、“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生火灾,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及时上报火情,坚决杜绝瞒报、迟报等情况发生。三要做好防火机具的维护保养,使物资、机具处于适用状态,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四是全镇各级消防森林应急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在森林防火紧要期,集中备勤备战。在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除备勤训练外,要进入林区开展带装巡护,力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五、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指挥部成员及驻村干部深入责任片区林区一线,重点督查责任落实、安排部署、防火宣传、巡山守卡、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物资储备、队伍备勤、值班值守等情况,对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强化落实。同时要加强村(社)、林区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提出整改建议,确定整改时限,并登记造册。镇森防指办公室将从执法队、应急办、农服中心及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深入各重点林区村组、国有林场和旅游休闲区开展暗访、督促、指导等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全镇通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森林火灾隐患对照检查明细表


一、责任落实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

2.是否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

3.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开展联防工作。

4.是否将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预算,并落实年度防灭火工作经费。

5.是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

6.是否根据森林火险预报信息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7.是否按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演练。

8.防火期内,是否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二、火源管理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立防火检查站(哨卡),并对入山人员实施扫码。

2.是否建立重点监控对象台账,并落实监管措施。

3.护林员对森林防火区内违法用火是否发现、并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4.护林员是否按规定上岗,是否发生脱岗、漏岗的。

5.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是否存在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

6.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批准的用火是否按照安全用火规程实施。

7.是否组织扑火队伍开展带装巡护管控野外火源。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三、防范应对措施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制定年度建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检查站等设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是否对现有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者坟区开展可燃物清理。

3.是否制定有应对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防范对策措施。

4.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是否在森林火灾危险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5.通过林区的公路管护单位是否及时清理辖区内公路沿线可燃物,并建立护林防火巡护制度、落实巡护工作。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四、队伍建设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按规定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应急和群众)队伍。

2.是否按规定解决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地及训练器材。

3.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4.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5.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是否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有无火场紧急避险和自救常识。

6.是否按规定配备护林员。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五、应急处置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在行政区域内公布森林火警电话。

2.是否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备勤,值班电话是否通畅。

3.是否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实施集中驻防。

4.是否按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有无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

5.发生森林火灾,是否及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扑火方案。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6.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是否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7.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扑火措施。

8.明火扑灭后,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开展调查处理。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六、设施设备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按《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渝减委〔2022〕1号)配备防灭火物资。

2.是否按规定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3.扑火器材装备损毁、报废,是否及时处置更新。

4.是否对防灭火物资及时维护保养。

5.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进行工程造林,其森林防火设施是否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七、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及宣传教育情况

项目

内容

村居/经

营主体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2.主要领导是否主持会议研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有关领导是否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4.是否制定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并按规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5.森林防火期内,是否按规定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6.森林防火期内,是否按规定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备注

           

填表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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