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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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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万州发改财金〔20241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回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1.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淘汰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鼓励汽车经销商通过发放优惠券、降价打折、抽奖赠礼、以旧换新补贴等方式,开展汽车惠民消费促进活动。贯彻落实市级汽车补贴政策。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宣传落实国家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继续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提升二手车登记注册服务质量,严查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诚信放心的二手车经营环境。加强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规范汽车流通领域管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万州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2.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积极落实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相关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出租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居住区、商业场所、公共活动场地、高速公路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民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居民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居民电价。探索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万州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3.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城市公交车、物流、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鼓励从事农村客货邮的企业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提高。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类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提供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4.持续缓解停车难问题。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结合旧城改造及城市更新等,利用零星用地、边角用地以及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土地,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探索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加快配置立体停车场、智慧停车场。在城市开发利用中充分考虑公共停车需求,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工程、城市高架等地下、桥下空间潜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支持给予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鼓励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有序推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提升住房家居消费

5.促进合理住房消费。召开春秋季房交会,对房交会期间购房群体进行契税补贴,同时对区外购房人员和应届大学生进行契税补贴。202351日—2024430日期间,购买区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拆迁购房户,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的购房补贴。推进二手房交易贷款“带押过户”,减少交易成本。鼓励房地产企业联合大型家装家居企业、卖场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6.支持绿色智能家装家居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积极发展装配式装修,广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睡眠、智能康养等家居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参加全市春季秋季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以及网上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支持家电重点企业广泛开展家电消费节等促销活动。鼓励重点企业进社区、进小区开展以旧换新等公益性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7.放宽公积金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凡符合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以及职工与配偶双方父母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限额,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对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缴存人每人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元/月、夫妻双方提高至3000元/月。(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州区分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三、提质发展新型消费

8.支持电子产品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化等应用技术研究。贯彻落实全市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补助政策,对“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相关领域采购首台套产品进行奖励,鼓励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区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9.打造促消费新平台。贯彻落实市级文化、旅游、零售、餐饮、住宿、体育等领域各类减免优惠政策。20241231日之前,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通过自营、联营等方式在万州开设重庆首店、渝东北首店、万州首店。顺应“Z世代”消费潮流,指导运营主体尽快引进潮牌集合店、桌游、旅拍等业态。持续举办三峡美食文化节暨万州烤鱼节等会展活动,推出一批网红打卡地。打造“三峡牌”区域公用品牌,创新三峡柑橘国际交易会形式,支持建设食品及农特产品网络直播销售阵地,形成合力全面提高农特产品知名度。(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委、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0.推进美容健康消费。鼓励并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加强医疗美容监管服务形成专项治理相关市场主体“三清单”,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审批。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大力发展定制化健康体检、个人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特色街区、医院等,设置女性主题消费专层(专区),探索开设女性专用健身中心、体验交流场所等消费新场景,促进医美消费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四、持续拓展文化旅游消费

11.推动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做强环湖旅游IP,创新消费场景,持续提升万州艺术街区、万洲里、红花地码头、万州大讲堂、万州大舞台等文化互动体验内容,增强旅游吸引力。谋划好2024世界大河歌会、2024年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明星演唱会、音乐季、非遗文化节等大型品牌文化活动。积极争取全国U系列篮球锦标赛、全市青少年系列锦标赛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家级、市级体育赛事在万举办,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发展。积极组织文旅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非遗节等各类节会。丰富乡村旅游观光、线上线下购物等场景,拓展观光采摘和休闲体验功能,推出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线路,持续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支持工会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农业农村委、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2.丰富“旅游+消费”业态。高水平举办第十五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打造三峡节升级版。策划开展江滩音乐季、三峡露营节、文旅消费季等节会活动,利用全媒体矩阵加强对万州旅游宣传,聚人气,促消费。鼓励引导特色商品与旅游景区商家合作,适时推出一批旅游景区、旅游主题线路,激发旅游消费热情。持续丰富复兴剧场、金狮剧院等剧场(院)旅游驻场演艺等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大天生城片区文旅融合提升,推动天生城文旅街区专项项目事项,进一步巩固成渝地区文旅新地标。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支持旅行社组客来万旅游消费,并按照标准给予奖励。积极参加“老字号嘉年华”“重庆都市(乡村)体育嘉年华”等活动,促进品牌消费。(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3.加快释放游轮消费。策划开展“百万游客打卡天生城游三峡”活动,联动推出“游轮+景区”和“游轮+演艺”旅游线路产品,吸引万州始发游轮游客游览万州景区景点和观看驻场演出,拉动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五、全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4.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推动重点商贸街巷改造升级。持续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冷链物流节点信息化改造,接入市级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调度,打造重庆市一级冷链物流节点。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和邮政企业县乡村三级站点,不断推动万州区标准化乡镇快递示范网点建设。推广交邮合作、邮快合作等寄递末端共同配送模式,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建制村快件代投代收量。发展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智能终端服务设施。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5.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积极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推动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工厂,加快形成退换货、质量追溯、明码标价、监管、评价的放心消费制度闭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推进“一站(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一平台(12315平台)”建设,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实行“三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标志、统一承诺),进一步加强赔偿先付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两承诺”的推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6.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综合金融支持力度。更注重以真实消费行为为基础,加强消费信贷用途和流向监管,推动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指导商业银行等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合理优化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利率、还款期限、授信额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满足居民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建立交管社会服务站,“一站式”办理贷款机动车抵押和解抵押登记业务。持续规范互联网平台等涉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万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区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7.健全促消费长效机制。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山城有信”“一企一码”“一品一码”“一人一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发挥各类促消费工作机制作用,破除影响消费的体制机制壁垒,及时清理影响消费促进的政策措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探索建立万州区消费动态大数据监测平台分系统,完善指标体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客观实时反应消费市场状况。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探索实行“一照多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

18.强化营销推广和宣传引导。对全市、全区重大节庆会展活动、重点企业、知名品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城市营销,全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促进消费相关政策及时、准确、有效传递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加强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等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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